【摘要】从局部到整体,由低级到高级,这是国家立法中经常采用的步骤,通过地方立法,积累经验,然后待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大立法,这是一条谨慎、稳健的立法之路。迄今为止,我国共有15个省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深圳市人大会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,与此同时,关于司法鉴定既有散见于三大诉讼法中以“证据”为依托的法律规定,也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。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是指引和规制我国司法鉴定事项的纲领性法律文件。就司法鉴定这一主题,多种法律法规并存,尽管上位法对下位法的指引作用明显,但下位法对上位法的突破亦时有所见,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经验、运行实践将成为我国未来司法鉴定统一立法的基石。
【关键词】
《中国卫生产业》 2015-11-10
《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》 2015-11-10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0
《文学教育(下)》 2015-11-10
《建材发展导向》 2015-11-11
《中国肿瘤临床》 2015-11-11
《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2015-11-11
《文学与文化》 2015-1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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